“代办文凭”的行为在我们社会中有愈演愈烈之势。笔者认为,要整治“代办文凭”须双管齐下,标本兼治。对假文凭贩子进行打击是必要的。但是,对使用假文凭的人也应进行查处。现在,有的单位也知道某人用的是假文凭,但碍于情面,不予处理。更多的单位则是无法识别文凭的真假。因此,我建议人事部门应对各单位的在职人员的文凭,进行一次全面的、彻底的清理。一经查出假文凭,就要严肃处理,使假文凭失去存在价值,“代办文凭”自然就没有了市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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